文紀平,1977年4月出生,黨員,2006年通過省考到上蔡縣人民法院工作,現任刑事審判庭庭長。在擔任西洪法庭庭長期間,帶領法庭干警榮立集體三等功一次、獲全市法院“先進集體”稱號一次,并先后榮立個人三等功兩次,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辦案能手、辦案標兵。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文紀平到法院工作之前從事律師工作,從律師到法官,角色的轉變讓他深刻認識到人民法官是公平正義的化身,自己肩負的責任更重了,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弘揚正氣是自己的神圣職責。在法庭工作的16年中,他以堅定的政治立場、公正的司法理念、執著的職業忠誠、嫻熟的審判技能、扎實的理論功底、嚴格的自律精神踐行著一個法官的初心,那就是讓黨放心,讓群眾滿意。
司法為民 情系百姓
在西洪法庭所轄的鄉鎮,十里八村的老百姓廣為流傳著這么一句話,“有煩心事去找文庭長”,平平常常的一句話,道出了轄區群眾對文紀平的信任。他常說:“老百姓告到法庭的事,再小的事也是大事,不到萬般無奈,他們是不會到法庭打官司,不能因事小而敷衍”。他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在工作中他發現除了法庭所在的鄉之外,其他鄉鎮有些村莊與法庭之間路途較遠且交通不便,一些老人需行程幾十里才能到法庭,為減輕這一弱勢群體的訴累,他堅持把法庭工作窗口前移,運用“楓橋經驗”,許多糾紛未經開庭,即在田間地頭、村莊院落得以解決。他的這一舉措,為構建和諧鄉村起到了“催化劑”的作用,得到轄區黨委、政府充分肯定。
在張某某訴吳某某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為了查清案件事實,他頂著酷暑帶領法庭干警到田地里查看現場,與當事人積極開展調解工作,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獲得了當事人的稱贊。在辦案過程中,每遇到農忙或當事人因身體原因不能到法庭領取訴訟文書時,他便和法庭干警一起驅車到當事人所在住處進行面對面送達,他說,“雖然咱們很忙,但群眾遇到農活時更忙,咱們多跑腿,也不讓群眾多走路”。
在處理矛盾糾紛中,文紀平堅持把體民情、便民訟、解民憂、暖民心作為自己的工作追求,收獲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受到了轄區廣大群眾的稱贊。今年6月,文紀平到刑事審判庭工作,他說,工作崗位雖有變動,但心中為人民群眾服務和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是永遠不變的初心。(聶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