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文明中華訊 據江西省教育廳發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開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當前高校將停辦撤銷一批錯位低質專業,交叉融合一批新興特色專業,改造提升一批傳統學科專業。以下為《通知》原文: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開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號,以下簡稱通知,見附件1)要求,結合江西省工作實際,現將組織開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的總體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教育強國的重要論述精神,主動服務國家戰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堅持“控制總量、優化存量、用好增量”原則,通過“新增設置、壓減停撤、交叉融合、改造提升”方式,新增設置一批急需緊缺專業,限制壓縮一批飽和過剩專業,停辦撤銷一批錯位低質專業,交叉融合一批新興特色專業,改造提升一批傳統學科專業,不斷優化調整我省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
二、申報方式
各高校新增本科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調整專業學位授予門類或修業年限、擬撤銷專業等,在8月31日前集中進行備案或審批申請。
其中,高校申請設置《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專業代碼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錄的新專業,統一在教育部網上服務大廳(網址:zwfw.moe.gov.cn,以下簡稱大廳)進行審批。
申請設置以上兩類專業外的其他專業、調整專業學位授予門類或修業年限,以及申請撤銷專業等均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與服務平臺(網址:gdjy.moe.edu.cn,以下簡稱平臺)進行備案。
三、具體申報要求
在按照教育部《通知》工作要求基礎上,今年我省申報著重突出以下具體要求。
(一)鼓勵設置急需緊缺和新興專業。各高校要主動服務國家戰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不斷優化專業結構,設置符合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的專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面向基礎學科領域、國家戰略必爭領域、新興產業領域、冷門緊缺領域、民生急需領域等增設專業。支持和鼓勵高校參照教育部、省教育廳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引導性專業設置指南,聚焦省“2+6+N”產業和省級重點產業鏈,在有色金屬、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數字經濟、現代農業、航空、中醫藥、虛擬現實(VR)、醫療衛生、健康養老等領域設置一批急需緊缺專業;主動布局一批人工智能、集成電路、儲能技術、量子科學、生物育種、碳達峰碳中和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支持高校深化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專業建設,對現有專業升級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興專業。設置目錄外新專業要充分論證,專業名稱應科學規范,與目錄內已有專業有明顯區分,具有一定的發展性,避免簡單疊加或口徑過窄。
(二)嚴格新增專業設置條件。增設專業應滿足《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基本要求。在申請增設專業中,對教育部專家評議同意率低于50%的專業,鼓勵高校主動撤銷申報。全省平均畢業去向落實率連續兩年低于60%的專業原則上不予申報。嚴控申報全省布點數超過15個的專業(急需緊缺專業除外),避免大量重復設置“過熱”專業。申報醫學類、公安類專業須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嚴控藝術類專業設置,高校申請設置藝術類專業,應符合辦學定位,并已列入正式發布的學校事業發展規劃(規劃文件須一并附上)。
(三)壓減停撤錯位過剩低質專業。對畢業去向落實率低于50%的專業點,給予黃牌提示,相應扣減高校招生計劃;對連續兩年畢業去向落實率低于50%的專業點,給予紅牌警示,責令其停止招生。對連續3年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專業點,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責令其暫停招生,或報請省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除符合國家戰略與特殊行業需求、冷門“絕學”和新辦的專業之外,高校對錄取調劑率或轉專業率超過該專業當年招生總數60%的專業,原則上應減少其下一年度的招生計劃。對于停招不滿5年或尚有在校生的專業,高??稍谕咨瓢才艛M調整專業在校生培養工作的前提下進行調整和撤銷備案。對于連續停招5年及以上的專業,應在教育部專業設置與服務平臺及時撤銷備案,省教育廳將進行形式審核。研究型高校對在全省本科專業評價中排名70%之后(布點10個及以上)或第6名之后(布點10個以下)的專業,應暫停招生。
(四)加強專業結構布局與總量調控。“十四五”期間將全省80%以上的新增專業建成與我省重點產業相關的新興應用型專業,到2025年實現理工農醫類專業在校生規模超過60%。高校應嚴格控制招生專業規模,原則上在校生達到35000人以上,招生專業總數控制在90個以內;達到25000-35000人,招生專業控制在80個以內;達到20000-25000人,招生專業控制在65個以內;達到15000-20000人,招生專業控制在55個以內;不足15000人的,招生專業控制在40個以內。除新建或轉設高校外,原則上每年每所高校申請增設專業數不超過3個,鼓勵通過“退一進一”方法增設專業。
四、申報程序
嚴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的校內審議和公示、網絡申報、網絡公示和意見反饋、正式報送材料等程序進行。
五、其他工作
請各高校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在組織開展核對本校專業設置基本情況、規范合作辦學專業備案和審批、臨時賬號申請等工作的同時,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一校一案”抓好《普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方案》貫徹落實。各高校要按照《改革方案》要求,結合《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結構優化調整指導辦法(試行)》以及江西高校專業結構優化調整三年行動計劃的相關要求,加快制定本校學科專業改革實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報省教育廳備案。
(二)試行專業預備案制度。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專業設置定期研究、提前研究的工作機制,每年根據社會需求、辦學定位、辦學條件等對本校專業規劃及具體設置進行專題研究。自2024年度起,通過平臺申報備案的新增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須提前一年進行預備案,提交增設專業理由和基礎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報。正式申報備案的專業須與預備案專業相同或相近。各高校計劃于2024年度申報備案的新增專業,應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平臺“預備案”專欄申報。(江西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