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河南省新鄉縣人民法院落實落細工作舉措,全鏈條發力、全流程銜接,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新鄉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今年以來,新鄉縣人民法院以服務大局為根本,凝心聚力提升營商環境的法治化水平,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持續推動營商環境優化升級,讓市場主體煥發活力。
建章立制為引領,優化營商環境有據可循
“無規矩不成方圓”,建章立制、規范引領是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基礎,為此,新鄉縣法院制定了《關于深化落實2023年度優化營商環境“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院長為組長,主管副院長為領導小組成員,各審執團隊負責人為專班成員的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力求從立、審、執各個環節形成完整閉環,“呵護”最優營商環境。
為更好服務當地園區建設,新鄉縣法院出臺了具體實施方案,在心連心化工園區和威猛振動工業園區開設了司法服務工作站,積極探索建立與市場主體長期有效的溝通交流機制,隨時隨地為企業“問診”“巡診”“會診”,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強化契約精神,設身處地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這次的培訓會和座談會真是學到不少知識,尤其是法官講授的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案例,為我公司目前正遇到的一起侵權糾紛指出了解決思路。”新鄉某種子公司負責人說。
今年5月份,新鄉縣法院特別邀請新鄉中院翟曉副庭長以“知識產權保護”為題向50余名企業家授課,“培訓+座談”模式已成為新鄉縣法院各類“優化營商環境方案”中的一項重要工作。
“調立審執”一體化建設,優化營商環境“一站多能”
“沒想到對方能這么快還錢,如果不是你們苦口婆心地調解,我們還不知道要打多久官司,真是太感謝了!”某咨詢公司負責人向法官說。
2023年2月,張某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由擔保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銀行發放貸款后,張某未能依約償還,擔保人代償債務后,將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了某咨詢公司,該公司將張某告上法院。七里營法庭承辦法官接到案件后,傾聽了各方訴求,與他們深入交流,發現案件標的不大,該公司又在外地,為了避免陷入“訴訟程序空轉”旋渦,法官和派駐法庭執行干警一同參與調解,向雙方分析利弊。經過多次溝通和協商,雙方都同意作出讓步,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公司撤回起訴。
在向張某送達裁定書的同時,執行干警將《自動履行通知書》一并送達,提前告知張某違反協議的法律后果,督促他能夠積極、主動履行義務,重拾誠信。執行干警同時保留一份調解協議,隨時跟蹤協議履行情況,在還款日期臨近時,及時提醒當事人盡快履行義務。在法庭干警的催促和監督下,張某積極籌借案款,并提前將所有款項交付該公司。這場追償權糾紛得以順利化解,大大節約了司法資源,減少了當事人奔波。
為充分發揮派出法庭“糾紛化解前沿陣地、服務群眾一線平臺、社會治理重要環節”職能作用,推動人民法庭訴源治理和執源治理改革,新鄉縣法院將七里營和翟坡法庭打造為“調立審執一體化”專業法庭,完善自動履行為主、強制執行為輔的長效機制,健全“調立審執一體化”工作體系,構建“速立+速調+速裁+速執”模式,推動涉企司法事務更加“集約化、專業化、規范化”,不斷完善派出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紛服務體系建設。讓涉企案件糾紛化解機制進一步完善、訴訟流程用時進一步縮短、訴爭成本進一步降低,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社會治理新格局,在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用足用好執行措施,優化營商環境剛柔并濟
今年3月份,某租賃公司負責人將一面印有“人民法院為人民,恪盡職守解民憂”的錦旗連同一束鮮花送到了新鄉縣法院執行干警手中,“多虧了你們的幫忙,這200多萬執行款正好解決了我們公司的燃眉之急。”該公司負責人握住執行干警的手中,難掩激動之情。
2022年底,某租賃公司與某建設公司因一起租賃糾紛鬧到法院,經過審理,判決某建設公司支付某租賃公司租金及租賃物價值共計200多萬元,由于該建設公司遲遲未能履行,租賃公司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干警發現被執行人涉案眾多,且還款態度消極,執行一再陷入困境,為了幫助企業追回應得的案款,執行干警不愿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最終在不懈努力下,發現被執行人在別處有第三方債權尚未執行,找到突破口后,干警及時將案款200多萬扣劃至法院賬戶,第一時間交予租賃公司。
執行工作既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更是服務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中最直接體現,今年以來,新鄉縣法院圍繞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目標,持續開展“涉營商環境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媒體多方聯動,最大程度擠壓“惡意違約、逃廢債務、失信行為”空間,積極營造依規經營、風清氣正、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護中小微企業的合法權益。
同時將平等保護、善意文明執行理念貫穿新鄉縣法院司法活動當中,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嚴禁超標的、超范圍、超期限查封,堅決避免因采取措施不當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對當前欠缺還款能力的企業,靈活使用“放水養魚”“活封活扣”“分期執行”“執行擔保”等方式,為暫時困難企業注入發展“活水”,幫助企業“造血再生”,助力企業恢復生產經營,讓企業家切切實實感受到執行工作的柔性和溫度,推動勝訴當事人權益保障和中小微企業紓困雙贏,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向前推進。
新鄉縣法院院長張妍麗表示,今年以來,新鄉縣法院常態化開展“暖企”集中執行行動,圍繞涉企重點案件進行異地集中執行,綜合運用強制措施和善意執行方式,集中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急難愁盼”問題。
良好的營商環境離不開司法保障,新鄉縣法院將繼續圍繞主責主業,堅持能動司法,切實把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著力打造司法服務營商環境“新名片”,助推營商環境提檔升級,以更高站位、更實舉措、更硬作風為企業紓困解難,不斷為營商環境優化提供更多法院力量,以更高水平司法服務保障地方經濟發展,為區域經濟建設貢獻法治力量。(陳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