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文明中華訊 近日,河南省新鄉市衛濱法院審理了一起猥褻兒童的刑事犯罪案件,在依法嚴懲犯罪分子的同時,禁止被告人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出臺后,衛濱法院首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依法宣告終身從業禁止的刑事案件。
案件審理中,承辦法官發現被告人和被害人(不滿10周歲兒童)系同一村村民,該村的村委會在法治宣傳教育尤其是未成年人保護的宣傳教育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向村委會發出《司法建議書》,并和村委會相關人員進行座談交流,就司法建議的具體內容進行說明。
“感謝法官的關心和支持,我們對司法建議書提出的問題誠懇接受,并按照司法建議逐項進行整改落實;同時,我們將從該起案件中吸取教訓,村委會將積極主動承擔依法治村主體責任,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教育村民自覺遵紀守法,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該村委會負責人表示將會把司法建議落實情況及時反饋給新鄉市衛濱法院。
新鄉市衛濱法院聯合區婦聯和聘請的家庭教育指導師蘆萍一同到被害人居住地,了解受害兒童的思想、生活和學習情況,并就孩子家庭教育進行現場指導。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良好的成長環境是全社會的共同任務。衛濱法院將始終保持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零容忍”態勢,踐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護理念,以“青果”家庭教育指導站為載體,扎實有效地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積極推動將未成年保護工作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努力減少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發生,促進實現“抓前端、治未病”的效果,為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增進家庭幸福、促進社會和諧作出應有的貢獻。(辛丙全 通訊員 王魁子)